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起点,促进机会均等必先从教育抓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一系列措施,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月28日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18)》蓝皮书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尚有24.7万残疾儿童存在入学问题,残疾人教育水平仍有待提高。
目前,北京、山东、陕西、江西、辽宁等十余个省份已率先实现了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近期浙江省、福建省也陆续出台政策促进残疾儿童教育,快随福祉君一起看看~
11月29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浙江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基础教育,以持证残疾儿童计,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0%。
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园,不得歧视或者拒绝其入园。各地要加快幼儿园资源教室建设,规范随园就读行为,提高随园就读质量。
2、根据残疾儿童需要,已开办学前教育部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接收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年满3周岁的残疾儿童入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入园。已经具备开办学前教育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尽快开办学前教育部;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在“十三五”期间努力创造条件开办学前教育部。
3、大力扶持和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办学前教育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并将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
4、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需求开办具有独立建制的特殊幼儿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设立特殊幼儿园的,应充分考虑特殊幼儿园与普通幼儿园的差异性,适当降低幼儿园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准入门槛。
5、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科学评估和个别化教育制度。
6、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医疗、康复机构合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医康教结合”,推进医疗、康复、教育深度融合。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7、各地要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健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扩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规模。
各地要落实免除学费、保育费、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等政策,并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生活费予以补助,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8、支持各类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优先招录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要充分发挥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担随园就读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落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教师特教补贴等相关待遇。
11月29日,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明确至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对应目标落实,《计划》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以主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是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完善财政拨款机制,加强基础能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
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日前,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儿童教育特别是我国贫困儿童教育工作成效及今后发展重点做了深入阐释,其中也提到:继续实施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通过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期待残疾儿童受教育能切实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来源:浙江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