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2024.04.17
对于政府部门给予残疾人的康复补贴,你是否有这样的疑问:
哪些康复项目能享受补贴?
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申请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为了解答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疑问,福祉君整理了北京、广州、宁波等地的康复项目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1、补贴对象
北京市康复补贴目前依据《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来执行,具有北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申请目录》中的康复服务项目,可享受补贴。
2、补贴标准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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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流程
登录访问“北京市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http://fuwu.bdpf.org.cn:8080/shefu/serviceLogin)完成注册、登录后,进入“康复系统”进行申请。
1、资助对象
广州市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障碍者,纳入康复资助对象范围。
(一)符合“办法”要求,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下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符合“办法”要求,持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医疗诊断结果的残疾儿童。
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可享受“异地康复救助待遇”。符合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在异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服务,但当地未实施居住证发放地的康复救助待遇政策,经办理申请手续并通过审核的残疾儿童按照我市残疾儿童救助标准落实康复救助待遇。
2、康复资助项目和标准一览
(一)医疗康复资助
1.精神残疾人专科治疗资助
2.残疾矫治手术
3.医疗康复项目资助,包括:0-14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0-14岁低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17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17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居家康复服务,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本市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政策执行
(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
0-14岁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
(三)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
(四)残疾人首次办理《残疾人证》残疾程度评定和必要检查费用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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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康复资助对象可在“穗好办”APP上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8〕22号)精神及有关规定,为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工作,上海市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阳光宝宝卡”康复救助与管理工作。(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补贴对象
“阳光宝宝卡”申领对象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孤独谱系障碍,又称自闭症,以下统称孤独症)儿童。
2、“阳光宝宝卡”康复训练补贴标准
持有有效“阳光宝宝卡”的对象(以下简称申请对象)可自主选择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由康复服务机构实施评估、服务,并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康复服务机构包括:本市各类依法登记设立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包括儿童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以下统称本市康复机构,机构信息可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https://www.cods.org.cn/查询);外省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省市康复机构),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s://www.cdpf.org.cn/公布名单为准。
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类,每人每年10000元;肢体类,每人每年15000元;肢体(脑瘫)、孤独症类,每人每年24000元。
对同时具有多个类别的“阳光宝宝卡”持卡对象,按“就高原则”在补贴限额内按实补贴。申请对象在外省市康复机构训练的,按本市标准补贴。康复训练费用指本救助年度内,在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各类补充性医疗保障以及商业保险报销后的由个人实际负担的费用。配药、手术、康复器具(材)购买费用不予补贴。视力类“阳光宝宝卡”按照《上海市阳光宝宝卡(视力类)评估与补贴规定》(附件5)执行。
3、申请方式
申领对象的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受理、审核、“阳光宝宝卡”发放等流程后,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宁波市目前的康复项目补贴政策依据《宁波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甬残联〔2016〕57 号)执行。
1、补贴对象及项标准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金额 |
主要内容 |
宁波市户籍持证视力、1-2 级盲人和持证视力、3-4 级低视力者 |
60 周岁以下、60 周岁及以上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每人补助 1000 元;其他对象按 30%补助,每人补助 300 元 |
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和视功能训练 |
宁波市户籍听力言语 18- 60 岁持证残疾人 |
每人一次性补助 1.8 万元 |
听觉言语功能训练 |
宁波市户籍 18 周岁及以上成年持证肢体残疾人 |
18-60周岁,60周岁及以上低保边缘及内对象按每人一次性补助1.8元;其他对象按每人一次性30%补助5400元 |
康复治疗及训练 |
宁波市户籍 60 周岁以下脊髓损伤伤友和渐冻症及失能卧床患者 |
平均每人每年补助 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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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户籍持证肢体残疾人 |
60 周岁以下、60 周岁及以上 低保边缘以内对象按每例补助 1 万元,其他对象按每例30%补助 3000 元 |
髋或膝关节置换手术 |
宁波市户籍 18 周岁及以上成年持证精神残疾人 |
平均每人每年服药补助 800 元、住院补助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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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重症急性期患者住 院治疗 |
宁波市户籍 18- 60 周岁成年持 证精神残疾人 |
机构训练平均每人一次性补 助 2.4 万元 |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
宁波市户籍 1、2级持证肢体残疾人及失能卧床患者 |
平均每人 900 元 |
提供适配目录以外辅具或康复训练器材 达到生活自理、提高护理品质、避免护理 风险的发生而开展长期或短期租赁服务 |
平均每人次 100 元 |
提供生活自理能力康复训练出行 10 公里以内摆渡服务 |
2、申请方式
持有效《残疾人证》、户籍等资料咨询归属地残联。